殜の妖
日历
网志分类
· 所有网志 (30)
· 情感 (16)
· 生活 (8)
· 工作 (1)
· aa (3)
· 未分类 (2)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我的歪酷 非非共享界

订阅 RSS

0003274

歪酷博客

« 上一篇: 朋友 下一篇: 选择 »
殜の妖 @ 2007-09-15 19:54

  一个月,一个月的沉寂,没有酒精的麻醉,没有性生活。的确现在我精力旺盛,可是,发现我的头脑不如以前清醒。原来只有酒精,只有在酒后我才是最冷静,最细心。

   今天,我打破了一个月的沉寂。又来到了纸醉金迷的场所,唯一不同的是,今天我没有喝醉,没有开房,还是没有性生活。婚姻对我来说太遥远,一夜情才是我现在最好的食粮,在这半分醉意的夜晚,凭着感觉在键盘上肆意的敲打,这样才能真正的表露内心的情感。

   现在我想倚窗而立,看窗外春暖花开。可是,现在不是春天,只会结果不会开花。虽然现在的气候让我产生错觉,没有飒飒的秋风,街上没看到梧桐的落叶,没有秋天灰黄的颜色。可是谁也改变不了秋天的事实。

   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春天和我谈了七年恋爱的女友分手,当时最后一句话是:你将永远在我心里,为了不让记忆褪色我会找块沃土将和你的记忆埋葬。可是秋天除了心痛没有一点收获。

   现在我回忆着以前女友白净的肌肤,丰满的乳房,稍微有点婴儿肥的酮体。也不知道那被我肆无忌惮摧残的躯体现在属于谁。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我知道那会让我更心痛。可是却心里冥冥中在暗念,你一定要比我幸福。

   现在的我就像禽兽,肆意的吞噬着夜场动物的身躯。从春天到现在我触碰过无数的乳房,可是当夜深人静,我会静静的思考:到底哪对才是真正属于我的。我怕寂寞,所以经常出没于酒吧。慢摇得舞曲让我陶醉,酒精给我无限的欲望。夜场的美女都是我的猎艳对象。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感到我并不孤单。可是当夜半的噩梦将我惊醒,望着皎洁的夜空,终于体会到了我有多孤单。

   我只有拿起酒瓶,麻醉我自己。此时我和李白产生了共鸣“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写得多么的传神。第一次,出去买醉却没有醉。现在的我无比孤单。打了红颜知己电话,却告知刚和他男人完成造人计划,高潮过后就想安静。这样,我们通着电话却是静静的沉默。不过我喜欢这种感觉。

   突然,很想做爱。可是已是零点,翻着手机上的号码,给一个个异性发出爱的信号“我想做爱”。可是一个个,可能已经出完汗竟然没有一个人回我。这样看来我只有靠我的右手解决。

   一个月,没有性生活,对于处在性饥渴的我来说已是难以忍受。昨晚,我在梦中体会到了高潮的快感------我遗精了。内裤上湿了一大片,后半夜我裸睡了。原来裸睡让我如此的放松,一点都没有被束缚的感觉。

   回忆着我的淫荡生活,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有三个女的。一个开酒吧散场后去开房间,一进房间就把我按倒在床上,用她灵活的舌头让我飘飘欲仙。第二个,完全可以用欲女来形容。一次次我睡去,一次次把我叫醒帮我勃起,再一次次让我倒下。第二天还和我说要我带个朋友出来一起玩。当然我虽说沉迷于性,可是我一时还不能接受这样的尝试。第三个就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无论是接吻还是翻云覆雨,总能配合得天衣无缝。比起以前被人咬到舌头的经历,这也是我到现在还对她依依不舍的一个原因。

   离开她,我懂得了什么叫心如刀割。知道了想一个人的痛苦。她使我堕落,可是也给了我新的生活。有时我会想我会怎么死。看看我现在的生活,一、喝酒喝死。二、抽烟肺癌死。三、滥交得某种怪病(包括AIDS)而死。现在我做的事在败坏社会,工作也是做汉奸,马上就是九一八,可能我走在半路会被人劈死,或者被人的口水淹死。我无所谓了,因为现在的社会,毁了我好好做人的机会。更别提为社会做贡献。

   我很矛盾,想找个固定的女朋友可是我又没想过结婚。我想有性生活,可是又不想一直一夜情。我讨厌日本人,却又在他们面前点头哈腰,为了微薄的收入出卖自己的良知。现在去哪找只谈恋爱不想结婚的人。遇到个好姑娘却又因为自己的德行怕伤了她的心。虽然对待某些女的我就像只用下半身思考的畜牲,可是我却害怕伤害良家妇女,更别说黄花大闺女。因为我担不起那个责任。所以,XX请原谅我的自私。

    酒劲上来了,有一丝头痛,有一丝困意。我的内心独白到此为止。也只有在这样的状态,我才会留着眼泪记录内心的苦楚。

 

2007-9-15 醉于键盘上。。。。

 


最新评论

2007-09-15 20:04 网址: http://etos.ycool.com/

阁下的生活方式需要一些改进已对上层及建筑产生积极的牵引力并和整个剧情呼应……



清闲居士

2007-09-20 14:05 匿名 218.84.*.*

原来我还不是这个世界上生活最腐朽的,幸尉幸尉.


评论 / 个人网页 / 扔小纸条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 娱乐、八卦 , 文学、艺术 , 体育 , 旅游、同城 , 象牙塔 , 情感 , 时尚、生活 , 星座 ,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